早上,大哥自己发现眼镜被她拿着后就抢去了,她追都追不及。
所以,如今重新归还给大哥后,她看着大哥戴着它,出门上班,衣冠楚楚地和人握手、签字,在偌大会场、几百人的目光中发言,最后将那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样子印在闪光灯中。
此刻,她看着大哥伸手扶了下眼镜,手指滑过镜架,然后拿了颗草莓,放进嘴里嚼咽。
荏南有些出神,江庆之不动声色地从镜片后看了她一眼,说道:“不爱吃?”
荏南这才如梦初醒,这是平常她最喜欢的,今天张妈端了一碟红宝石一般的草莓上来,各个都很漂亮,她却迟迟没有动手,自然令他有些意外。
荏南慌乱地找着借口:“是这画报太好看了,我看得入迷……”
她说到一半又噎住了,画报上正是大明星冯心怜小姐,标题还是夺人眼球的感情史起底,她有些尴尬地放下了。
“明之和她并没有什么干系,这回只是巧合罢了。”江庆之瞟了眼封面,随之解释了一句。
荏南有些泄气,旁的人也就算了,大哥为什么也这样同她解释,二哥和谁有干系或无干系,与她有什么干系?
大哥也把她当作明之的未婚妻吗?
这比把她只当小妹妹还糟!
荏南反叛心起,不由得反驳道:“没干系,二哥怎么会去接她呢,我看他俩男才女貌,挺般配的。”
“是我让他顺便照顾一下的。”江庆之翻过一页报纸,淡淡地说道。
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,荏南一下子气得眼睛都有些红了,想质问大哥和她又是什么关系,至于隔着这样千里万里拍电报交代二哥照顾一个女人,还是一个这样风情万种的大美人。
可她不能问,家里的囡囡是没法过问大哥同谁有什么交往的。
她将那本摊开的画报一下盖好,然后端起盘子一口一个草莓地吃着。
江庆之看她脸转向外,从侧后方只能看到突出来的塞得鼓鼓的脸颊,一点闺秀的用餐礼仪也没有了,她吃得又急又快,也不知是吃东西还是泄愤。
他有些无奈,继续说着:“在宴会上碰到过几次,上次有一个慈善晚会邀请了她出席,正好说起这事,我便做个顺水人情。”
冯心怜是新近最红的女明星,一举一动都会被人围着拍照,出席慈善晚宴也算是帮了忙,席上讲起他在欧洲的弟弟,自然要给这个面子。
江庆之平日里做事只有别人听他的,哪有他向人解释的,可囡囡正生着病,所以他比平日心软三分。
荏南听了却不领情,心里更难过了,那些场合大哥很少把她作为女伴带去,就算去,也是一身女学生打扮,一看就稚嫩得很。
她已经长大了,可以穿风情的旗袍,可以穿那些露出肩背的西洋裙,可以穿尼龙丝袜而不是白长棉袜,也可以穿高跟的皮鞋了。
她是个女人,而不是大哥的囡囡。
“礼拜天你带我去张记裁缝铺,这次我要自己挑旗袍的样式。”她侧对着江庆之,口气中有赌气,也有点藏不住的心酸。
荏南的眼圈有些红了,可以藏起来不让他看见,可她本来就已受凉,泪腺一被催动,鼻子便堵了起来,说起话来带着浓浓的鼻音。
她知道大哥正在看着自己,她不敢吸鼻子,甚至有些庆幸自己着凉了,所以有借口能遮掩情绪。
江庆之几不可闻地呼出一口气,起身坐到她那边的沙发上,将她端着的盘子拿开,轻声说:“转过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