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可奈何,他只能任由李策住下去,眼睁睁看着李策一面咳嗽,一面溜出大门逛西市了。
逛街的热情,比他这个没病的都大。
李策的随从虽然只有一个,但是很管用。
随从打听到,安国公府二小姐盛名在外,却足不出户,日日在府中学习刺绣和女红,是名门淑女。
但其实,她喜欢西市。
特别是西市的几家百年食肆酒楼。
李策闲下来,便独自去西市逛逛,果然遇到叶娇。
她正坐在一家食肆二楼的露台,手里拿着大骨头啃下去。肉像是烤的,看不出是羊肉还是牛肉,但她吃得津津有味,时不时喝一口酸梅汤。
同那日一样,叶娇穿着颜色鲜艳的衣裙。
天气热,她的头发全盘在头顶,做了个利落的单刀髻。发髻上没有珠花钗环,只簪着一朵盛放的月月红。
单看这些,觉得画面很美。
但叶娇对面,坐着一个tຊ男人。
男人年约弱冠,穿着书院学子的衣服,只从头顶的玉冠,看出身份矜贵。他不怎么吃东西,一双眼睛几乎都在叶娇身上。
给叶娇递吃的,给叶娇递喝的,还用沾了皂角水的丝帕,给叶娇擦手。
李策的视线连忙收回,非礼勿视,不敢看叶娇那一双白皙柔荑。他转过身,向另一个方向走去,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,见二楼露台已经没了人。
怅然若失间,却见食肆伙计牵出一匹骏马,不久前坐在叶娇对面的男人接过缰绳,翻身上马。
他很大方,赏了店伙计好几枚铜板。有乞丐牵着孩子拦马行乞,他竟转头对店伙计说了什么,伙计便拿出几根排骨一兜馒头,施舍给乞丐。
这是个走在人群中,让人觉得灼目的年轻人。
高大威武、热忱豪爽、剑眉入鬓、眼睛清亮。
李策向后看去,没有看到叶娇出来。
她在做什么?食肆里传来喝彩声,是有人在说书吗?
今日来时万般期待,此时已化作妒意和失落。
李策向前走去,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响亮的马嘶声。
停在店门口的马匹高高扬起前蹄,黑色的蹄甲在街市上闪着寒光,猛然踏在地上,尘土飞扬。
马惊了。
一处临街油饼摊的热油飞溅到马身上,马匹被烫伤,一面扭动着身子,一面一次次举起前蹄,踏在地上。第一次远离百姓,第二次便向人群冲去。
人门尖叫着四散逃开,马上的男人厉声控制马匹,可被热油烧烂皮肤的骏马张嘴嘶叫,再次举起双蹄,对准街中呆怔的乞儿。
那孩子刚刚接到排骨,正在狼吞虎咽,此时忘记躲闪,只像被钉在原地般一动不动。
千钧一发间,李策飞身上前,抱着孩童向前奔跑,倒在街对面。马儿的前蹄落下,擦过他青色的衣角。
马儿终于恢复安静,男人把缰绳丢下,跑来感谢李策。
“多谢阁下仗义相救!”
小乞儿已经被乞丐抱走,李策喘着粗气扶住街边的旗杆,勉强站直。他的身体的确很弱,稍稍用力,便气息混乱。
“不必。”
李策摆着手准备离开。
面对这个同叶娇亲密同席的男人,他思绪复杂不想多说一个字。
男人却捉住李策的手,塞上一块银锭。
“鄙人叶长庚,暂以此银,谢兄台高义。”
李策的气息渐渐平稳。
他看着面前的男人,惨白的脸恢复血色,受惊丢失的魂魄似乎齐齐钻入躯壳,一时间血液奔涌,脸上惊诧莫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