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的沈禾语,双手双脚被困住,整个人被固定在椅子上,嘴上也塞着一块布,林池城观察了一下四周,这一次,总不会被死亡威胁了吧。
然而沈禾语整个人突然呼吸急促了起来。
林池城急忙扯下塞在她口中的布。
她急速咳嗽起来,喷出的血,溅了他一脸。
林池城甚至想要骂人了。
她的身体似乎有些虚弱,却还是吃力地说道:“宋洵当年会去找林家,是因为他觉得,都怪薛家和林家在司山争夺地盘,我才会被卷入其中,死亡。”
“等等,死亡?你现在不是还活着。”
“我都说了,是宋洵觉得,他看到了一具被连累的女尸,以为那是我,以为薛家和林家害死了我,而薛家早就被你们林家收编了,他自然只能找林家报仇,所以,宋洵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,你要为林家报仇,就杀了我吧。”
“我林家军,有人是你杀的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我为什么要找你报仇。”
沈禾语无奈,这个人,怕不是个天然呆吧。
“古语有云,冤有头债有主,你看,宋洵会去找你们林家的麻烦,都是我造成的,所以,追根到底,你应该复仇的对象,是我。”
“可是,你没杀人啊。”
……
沈禾语感觉,真正的傻瓜,都比林池城好沟通。
“你是女人,还是个重病的女人,我林池城再不济,也不会对你这样的人动手,放心,等到宋洵来了,我会放你安全的。”
她忽而哈哈大笑了起来,笑的不能自已,笑着笑着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,飞溅的血,又喷了林池城一身,“哈哈,安全?在你杀掉宋洵的瞬间,我会跟着他一起死的。”
“你是不是有病啊。”
林池城觉得自己这句话问的非常蠢,都吐血了,她的确是病了,还是重病,“你怎么就这么想死!”
“因为啊,我不想连累他,那样比死还难受。而且,我其实就快命不久矣了,因为我身体里有一颗子弹,你知道这颗子弹怎么来的吗?”
……
书意来到白家的第一天就学会开枪了,一个月内,就能射中把心了。
宋洵一直夸赞书意就是个天才。
只是,他没看到书意每日每夜的练习,还有早就磨破皮的双手,她喜欢看到他表扬她的样子,那样的笑容,看上一辈子也不会腻。
那时,白家的势力在南城还不是足够强大。
她为了能够帮到宋洵,一直在研究孙子兵法,希望里面的战术有一天能够帮到宋洵,的确,声东击西,暗度陈仓,成功的让白家的势力一步一步壮大起来。
白少帅这个名字,也在大家的口中传颂了起来。
大概是成功的次数太多了,书意就飘飘然了起来,甚至编织着美好的梦,觉得自己和宋洵,两人并肩会打出一片天下。
成为最受人瞩目的人。
到那时,她是否可以说出心中的那份爱。
为此,她不顾宋洵的叮嘱,总是单桥匹马地出去打探,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,有一天,却暴露了,被一帮土匪抓住。
那时,看着顶在额间的枪,沈禾语以为自己完蛋了。
然而,对方似乎根本没想过伤她的性命,而是囚禁着她。
起初,沈禾语不明白,这是为什么?直到宋洵浑身浴血地向她走来。
原来,土匪们真正要的是宋洵,因为那时白家可是南城最有势力的。
宋洵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,前来救她,带着她一路杀了出去,刚与友军回合后,便倒在了她怀里,昏迷前,问的最后一句话是,“书意,你有没有受伤?”
居然是这样一句问候的话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