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以为自己当真和那两个小姐做成了闺蜜。
可人家只是拿她当丫鬟,脏活累活让她干,她们只负责发号施令。
哪个主人能允许自己养的丫鬟背叛自己呢,她们根本不会去听一个蝼蚁的解释。
就像当初对原主一样,想要折腾人哪里需要什么证据,只要她们盯上了你,只要她们愿意。
她们开始霸凌林思卿。
她们用马克笔在她脸上写羞辱的黑字。
她们撕她的试卷,扔她的东西,在每一个茶余饭后狠狠扇她的脸,践踏她的自尊。
而这些,都是她曾经对无辜的原主做过的事情。
可这还远远不够,我不会忘了,她们原本害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。
我丝毫不掩饰自己诬陷她的小把戏。
在每一个她被霸凌的角落,我都冷笑着走过去,满脸的恶意。
终于有一天,她忍不下去,拦住我质问,「是不是你。」
笃定的语气,可她没有证据。
其实最初的时候,她们也怀疑过我,抓住林晚瑜的试卷和情书上的字迹疯狂对比。
可无论她们怎么对比,都不可能找到一点相似的证据。
因为我不是原主,纵使用了林晚瑜的身体,可写出的字,还是我自己原本的字迹。
而我来了之后还没写过任何作业,反正一个长期被霸凌的学生,没写作业也不怎么稀奇。
我故意刺激她:「是又怎么样。」
「你有证据吗?」
她怒极,双手紧紧握着拳,好像下一秒就要将我打倒在地。
我都做好了反击的准备,可她竟然生生忍了下来,冷笑之后转身离去。
这就有些不寻常了。
她可不是忍气吞声的脾气。
她们是对生命没有敬畏的人,骨子里和我一样,冷血又暴力。
上次重伤原主的事情没有让她们付出代价,她们一定还会变本加厉。
果然没过多久,在一个状似平常的放学路上,我发现她在跟踪我。
而我引着她,往僻静的小路里越走越深。
我在长巷的尽头等她。
借着月光,我看到了她手里反光的水果刀。
而通过她的表情,我知道她总算看清了我这张激动又兴奋,笑地变态的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