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天还蒙蒙亮,安然家的厨房就已经炊烟袅袅了。
安然熟练的熬了一锅玉米糊糊,然后又蒸了一锅馒头。
早上光吃这些还不够,她又炒了一个青椒炒鸡蛋,咸菜炒肉丝,沈煜帮忙烧火,两个人就这样配合默契,搞定了一顿早饭。
吃完之后,沈煜主动去洗碗,而安然则去准备上山要的东西。
首先是两个大竹筺,两个人一人一个,然后是柴刀、绳索等。
竹筐里面还放上水和昨天就已经准备好的食物。
等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之后,院门也被敲响了。
开门之后,发现是大队长。
“队长叔,你怎么过来了?”
“安丫头,准备好了吗?你们可以先行一步了。”
沈煜因为一直在安然家里养病,从来都没有在村里出现过,为了避免引起怀疑,昨天晚上商量好之后,最终决定,他们俩个人要比考察队先上山,然后在半路等着。
而表面上,则是派出了大队长家的大儿子作为向导。
这时候沈煜也出来了。
“陈叔,这里就拜托你了。”
“你们上山也要小心。
很快,大队长就走了,村里面有很多事情要等着他去解决,自从知道村里面有可能有特务,他是一刻也不敢放松,这些该死的蛀虫,迟早有一天,要把他们全都拔除。
关好院门,两个人很快就出发了,为了避免被村里人发现,他们是避着人走的。
两个人速度很快,20分钟之后,他们就已经到达了指定位置。
“安安,在这里休息一会儿。”沈煜看见了一块大石头,非常的平整,tຊ就让安然坐在上面休息。
安然让沈煜把背框放下,里面有水,把其中的一个军用水壶递给沈煜,自己也喝了起来。
“安安,没有想到,你现在的身手这么好。”
“都是练的,自从奶奶去世之后,我就一个人生活,经常上山砍柴什么的,然后又喜欢去山上挖草药,所以慢慢就习惯了。”
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说起这些事情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,沈煜还是会止不住的心疼。
“我听大队长说,你的亲生父母曾经把你接回去了,为什么你又回到这里?”
“哎,有可能是我们没什么亲情缘分吧,刚开始的时候,他们把我接回去,我还挺高兴的,谁知道,那个家根本就没有我的位置,他们把我接回去,只是想让我代替他们的那个养女去大西北下乡而已。”
听到安然这么平淡地讲述,沈煜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。
他的父母很早就牺牲了,对他来说,有爸爸妈妈的感觉是什么样的,他从来都没有感受过。
他是跟着外公外婆长大的,小的时候,之所以会来到青山大队,那是因为这里是外公的老家,相当于是他母亲的老家。
那时候非常羡慕有爸爸妈妈的孩子,自从来到青山大队之后,认识了安安,那时候他知道,眼前这个软软糯糯的小团子也没有爸爸妈妈,顿时有一种同命相连的感觉。
后来外公外婆的身体不好,加上爷爷也非常的想念他,他们就一起回了京市,回到京市之后很不适应,而且非常想念一直跟他玩的小伙伴,但是那时候他太小了,连字都不认识几个,更不用说给安安寄信了。
那时候他就想着,自己要赶快长大,长大之后再来找安安,但是没有想到,16岁之后,他就被爷爷送进军营,一直待到现在。
但是记忆当中,那个软软糯糯的小团子,一直都不曾抹去。
能够再一次遇到安然,他的感情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小的时候,更多的是把安安当成伙伴或者是妹妹。
但是自从相遇的那一瞬间,他更想成为安安的依靠,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小姑娘。
在十几天的相处当中,这种感情一天比一天浓烈。
但是理智告诉自己,现在还不是时候,他们两个相处时间还太短了,他没有信心,让安安现在就能够爱上自己。
他一直在等,一直在等着一个机会,能够把自己的心意告诉她。
“安安,没事,这种父母咱们不要也罢,以后我会保护你的。”
他真的很想把眼前的小姑娘拥入怀中,给她一个安慰。
看到沈煜眼里的心疼,安然第一次感受到,原来还会有人心疼自己。
“嗯,我早就已经不在意了,他们虽然生了我,但是这十几年来,他们把我给弄丢了,也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,哪怕是被他们找回去,也只是想要利用我而已,我答应他们下乡当知青,也算是还了生养之恩,我们之间现在就当陌生人就可以了。”
“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后悔的,安安这么好,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儿都不要,以后怕是肠子都会悔青的。”
“哈哈,我才不需要他们肠子悔青,只是希望他们以后不要打扰我的生活,遇见了也当做没看见就行。”
“但愿如此!”
“好了,先别说我了,煜哥哥,你怎么后来去当兵去了?”
安然对沈煜的经历还是挺好奇的,特别是沈煜现在已经是营长了,他现在才23岁,23岁的营长,有谁见过,说明他真的非常的优秀。
“我啊,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,就是被我爷爷接回去之后,一直待在京市,后来再大一点,爷爷就把我扔进了军队,就一直呆在部队里到现在。”
“那当兵有意思吗?”
“军队的生活挺枯燥的,不过和战友们一起训练,一起出任务还是挺有意思的。”
听着眼前男人平淡的语气,好像他的生活非常的平凡,其实,从安然给他上药的时候,就发现他身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疤痕,那些应该都是他出任务受伤留下,这些年他肯定出生入死,要不然年纪轻轻的,也不可能就当上了营长。
两个人聊着各自这些年的生活,好像这一刻,完全弥补了两人多年未见的感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