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杯酒下肚,毕竟是高中三年的同学,刘一舟和林凛、宋慈还是一个班的,就光数老本儿也不至于没话聊,遑论这一桌除了余泽显然都是E人,余泽始终话不多,倒像是来此只为了填饱肚子,酒品不错,凡是大伙儿一起举杯,他都会跟着干杯,然后默默倒酒。
刘一舟很快上头,指间的烟就没断过,讲他在北京何等风光,认识的朋友身份有多牛,句句不离豪车豪宅,两厘米长的烟灰砸盘子里了都毫无知觉。
几人就静静看着他吹嘘,反正他吹不了几句就要踉跄着找厕所放水,极擅长尿遁,透明的玻璃杯里除了第一杯是白酒,后面全是啤的。
宗遇也喝得浑身都热了,见刘一舟又跑厕所去了,他就点了支烟,夹烟的手随便撑在桌下的凳子上,免得呛到林凛,虽说东北的这种小饭馆里,几乎每桌都烟熏火燎的。
宋慈的酒量不如林凛,不算差也不算好,可能因为有心事,接力刘一舟成了第二个醉的,她一喝多就“散德行”,酒疯都耍在身边的余泽身上了。
譬如眼下,她跟服务员又要了三个杯子,并排摆在面前,抓了一瓶啤酒挨个倒满,倒得桌子上都是,余泽就抽了几张纸巾,默默地在那儿擦桌子。
宋慈一把抓住他的手腕,尽力瞪大迷离的双眼与他对视,言辞真诚:“你别擦了,你听我说,我,宋慈,行不更名坐不改姓,我爸妈都姓宋啊,虽然他俩离婚了,但我真没改过姓,这不重要,反正我在这儿,时隔二十年……是二十年吧?我也忘了我几岁上幼儿园了,总之,我跟你余泽——大水泽,我向你道歉,不管怎样,我不该揍你,哎呀,早知道你会长这么高,我肯定不能揍你的……”
余泽语气淡淡的,十分平静:“怎么说?你把这三杯酒喝了,我就得原谅你是吧?”
“不不不。”宋慈赶紧摆手,反驳道,“这三杯酒当我赔罪的,不管你原不原谅我,我都该喝,你放心,我没醉,心里有数,不喝点儿我也说不出口这些话。”
她慢悠悠地干了两杯,拿起第三杯的时候,脑袋一直向下垂,都贴在桌面上了,像是在磕头认错,极其虔诚:“我喝了啊,你别跟我一般见识,不是,”她忽然开始吭叽,不知道在哼哼什么,语调变得呜咽,“唉,余泽,你打我一顿吧,求你别虐待我的猫,小猫是无辜的,我烂命一条,给你了!求求你了,千万别欺负富贵儿……”
余泽显然也无语了,指腹摩挲着掌心的酒杯,眼帘微垂,审视她那副醉态:“谁虐待你猫了?我就碰过它一次。”
“以前没有,谁知道你以后会不会啊?它那么小,那么小,还没你胳膊长,你怎么这么畜生,你虐待它,不是,我没说你虐待,那万一呢?我刚才说了吧?我没改过姓,我一直姓宋……”
她都开始说车轱辘话了,余泽敷衍地“嗯”了一声:“我知道,你幼儿园的时候就姓宋。”
“对,我一直叫这个名字,你知道吧,出家人要慈悲为怀,不能杀生,我可喜欢小猫了, 它那么可怜,我对不起你,我想起来了,要不我送你个娃娃,我送你俩,你轮番玩儿,我真不知道你爱玩洋娃娃啊……”
宗遇不给面子地笑出了声,林凛赶紧扭头瞪他一眼,他把烟灭了,摸了摸鼻尖,收敛笑容。可宋慈还是听到了,猛然抬起了头,没等看宗遇就发现还有杯酒没喝,凑过去嘬,又在道歉:“对不起,对不起,我赖酒了,我现在就喝,我诚心诚意地跟你道歉,你就原谅我吧……”
林凛始终旁观,因不了解余泽,也不知道他是冷漠还是黑心,看着宋慈如此狼狈的模样也无动于衷,明知道人醉了,还是说:“那你喝吧。”
她不想宋慈再喝了,几人都已酒足饭饱,这顿饭吃到头了,但就事论事,当初宋慈打他确实不对,如果真的喝了这三杯酒就算了了,她没资格阻止。
宋慈仰头就干了那杯酒,又捞起瓶子倒,虽说醉了,却像是知道和余泽握手言和了似的,给余泽也倒满了,还和他碰杯:“呐,我继续陪你喝,咱俩干了,好兄弟,原谅我,都是我的错,对不起,对不起,我总是做错……”
林凛忽然就觉得心疼了,她和宋慈从小学的时候开始在一起玩,最是知道宋慈家里的状况,少时她爸爸酗酒,喝多了必要打骂母女二人,家里条件也不好,到处租房子、躲债,宋萍的胳膊上现在还有留下的烟疤,在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,很难说心理状况良好。宋萍不算什么厉害的烈性女子,忍耐多年还是铁了心离婚,因夫妻俩只有宋慈这个“便宜女儿”,宋慈自然就跟了宋萍,大概是初中的事儿。
但宋慈外表看起来一直很乐观开朗,虽然个子小,其实她比林凛大了半岁,平时也总是习惯性地替林凛瞎操心,像是管着林凛。两人一起在北京那几年,工作压力大,罕有的那么几次宋慈醉酒,大耍酒疯,林凛就知道,她是压抑太久了,非要喝完酒才能发泄出来,幸亏她具备自洽的天赋,酒醒了什么都不记得,不像林凛,醉过两次,醉话记得一清二楚,所以很少饮酒。
宋慈赚了一笔大钱决定回柳城买房,林凛起先不赞同她非要买别墅,甚至不理解她们母女二人何必住那么大的房子,打扫起来也费劲。记得当时宋慈笑着说:“那从小就没有自己的房间嘛,这回我一下有俩,一个卧室、一个书房,还专门给你留了一屋,够意思吧?”
林凛那瞬间的心情和现在一样,就心tຊ疼两个字。她不知道别的姐妹情是什么样的,也不敢代替所有的东北女生,但她和宋慈,彼此从来说不出口诸如“我想你”“我心疼你”这种话,即便是看着对方哭得鼻涕眼泪一起流,顶多憋出来一句“哭得跟个傻逼似的”。宋慈签订买房合同的那天,笑得脸都酸,林凛搂着她脖子,伸手指了家烧烤店:“走,喝酒去。”
她想起宋慈常说觉得亏欠母亲,倘若宋萍没有生下宋慈,或许会更早离婚,脱离苦海。她不敢去猜测,父亲施加殴打的时候,宋慈认过多少次错,越看余泽越觉得气愤。
宋慈还攥着余泽的手腕,絮絮叨叨地说着醉话,林凛刚要伸手去拽她,打算立刻送她回家,服务员却突然送来两瓶冰红茶。余泽打开一瓶就往杯子里倒,宋慈则在倒酒,倒完了说上几句,余泽就悄声把那杯酒和冰红茶换了个位,宋慈拎起酒杯就喝,一点儿问题也没发现,又继续倒酒。
余泽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地换杯子,酒都进了他的肚子,宋慈则喝了快两瓶的冰红茶,还傻呆呆地说:“呐,你看,我酒量不错吧。”
余泽敷衍点头。
林凛就收回了手。
宗遇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她近了些,林凛察觉到,扭头要瞪他,两人都有些酒气,加上店里热得很,让人觉得躁动。他倒并非举止不规矩,只是悄声问她,漫不经心的:“中午去见谁了?”
林凛白他一眼,装没听到。
他死缠烂打:“男的?”
她没忍住笑了一声,似乎觉得他有什么资格管她,接着胳膊肘一横,顶上他的腰,把人推到一边儿去。
宗遇捂着腰,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,满脸难以置信:“你也开始耍酒疯是吧?”
林凛一本正经地告诉他:“我喝完酒爱打人,你小心点儿。”
“那咱俩出去单练?我让你打个够。”
“烂掉的冻梨都没你贱。”林凛陈述道。
宋慈已经撑在桌子上不动了,冰红茶是压倒酒量的最后一根稻草,她也算史前第一人,喝冰红茶喝醉了。她离余泽比离林凛近,人还要往余泽身上栽,林凛刚要伸手去捞她,余泽已经抓住了宋慈的胳膊,眼神看起来十分清醒,和林凛说:“我送她回家吧,你坐宗遇的车。”
她怎么就要坐宗遇的车了?出租车是晚上不拉活儿吗?而且她压根儿没醉,自己打车回家完全没问题,只不过她和宋慈家确实不顺路,这家铁锅炖正好在她们两家中轴线的位置,本来就是打算吃完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。
想起来余泽的宠物医院开在燕江新区,宋慈就住燕江新区,她以为顺路,犹豫了两秒决决定相信余泽,告诉了余泽宋慈家的位置。余泽像捞着一袋米似的,把宋慈扶走,他这个人心思深,代驾都到门口了,才开口说送宋慈回去,正好出门上车。
人刚一走,林凛便立刻给宋萍打了个电话告知情况,让宋萍记得给她回个电话,在宋慈安全到家之后。
刘一舟还在洗手间躲着,林凛不放心,问宗遇:“你这个朋友靠谱儿么?”
宗遇就知道她防备心强,笑得有些无奈:“你是信不过他还是信不过我啊?我也没干过畜生的事儿好吧。你放心,他正人君子,24K纯处男,他要是干不道德的事儿,我帮你报警,亲自开车去抓他。”
林凛想起余泽幼儿园时和宋慈抢洋娃娃,脑海中忽然涌上个念头,又问道:“他不喜欢女生,是吧?”
宗遇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,觉得她问的什么问题:“他不喜欢女生喜欢什么?喜欢动物啊?”
林凛的心一会儿放下,一会儿又悬起来,发现刘一舟还没回来,调转了话头:“刘一舟呢?你去洗手间看看吧。”
“死不了,我先去结账,你在这儿等我,不许走啊。”
时间都晚了,林凛哪有闲工夫跟他玩心眼,坐在那儿捡起刘一舟留下的烟盒,点了一支提神,等他结账回来。
铁锅炖的老板在前台收银,宗遇就站在那儿跟人多聊了几句,顺道谢他给他们这桌加的菜。那老板没事儿爱研究泡酒,热情地给他接了一小杯,非要让他尝尝,他盛情难却,喝了,说难喝,老板说他不懂,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,总共也没几分钟。
宗遇背对着桌位,老板先注意到的,扯个脖子看两眼,赶紧提醒宗遇:“跟你一起那姑娘咋的了?你赶紧回去。”
宗遇回头一看,立马急了,刘一舟整个人都要挂林凛身上了,林凛用力挣扎,可刘一舟再瘦也是个男的,力量悬殊,林凛挣脱不开,撕扯得周围都开始看热闹。
隔壁桌的一个东北大哥已经起身了,架不住宗遇速度快,他健步冲了过去,一把薅起刘一舟,接着就是一拳,速度之快,林凛都没来得及阻止。
他是真的火了,把人按墙上就开始打,脏话也收不住,刘一舟倒是想挣扎,可酒量和力量都不如宗遇,很快就放弃抵抗了,只剩下“国骂”。
林凛即便没见过人打架,也看出他下手极重,本来要帮她的大哥都在旁边劝:“别打了,再整出事儿了……”
林凛神智清醒,听到有人打电话报警,同时意识到,刘一舟毕竟喝醉了,宗遇要是没轻没重的,真容易出事,她脑子一热,并非没有权衡,想着现在是宗遇单方面殴打刘一舟,她上去拦宗遇就行,宗遇总不可能对她动手。
这么想着,林凛立马上前拽住宗遇的手臂:“别打了,行了……”
宗遇听不见似的,气炸了,冷哼道:“我他妈不打死他,他不长记性。”
林凛听他语气,毫不怀疑他会把刘一舟打出事,更用力地去拽他,语气也变得急躁:“我让你停手你听到没?宗遇!别打了!”
她整个人都要把他抱住了,宗遇一瞬间也有些晃神,怕伤到她,就收了手,向后退了两步,胸前剧烈起伏着,浑身都热,撸起了袖子。
他刚侧过身面对林凛,开口问她:“他动你哪儿了?”
没想到靠墙的刘一舟找到了反抗的契机,随手抄起桌上的盘子就砸了过来,林凛下意识发出尖叫,宗遇到底喝了不少酒,反应慢了半拍,躲是来不及了,下意识把人捞到怀里护住,盘子砸在宗遇的肩颈处,不知道碰没碰到头,碎了一地。
林凛那一刻心都往下沉了不少,下一秒,宗遇已经把她推开,冲上去把刘一舟按在地上,又开始打,嘴里骂着:“我操你祖宗,喝点儿马尿找不着北了?”
刘一舟像一滩烂泥似的倒在地上,手被碎片划破,还流了点儿血,宗遇就半跪在地上,也不知道膝盖压到碎片没有,林凛不敢再擅自上前,只能厉声提醒:“差不多得了,一会儿警察来了!”
宗遇长舒了一口气,突然掀起了刘一舟的T恤,林凛觉得不解,见状也没移开目光。宗遇一眼看到刘一舟腰间的爱马仕皮带,笑出了声:“就他妈知道你小子死性不改。”
于是当警察闯入店内时,刘一舟还瘫在地上,双手像戴了手铐似的,被皮带捆着,只能无力地蹬两下腿,宗遇坐在那儿,把刚点着的的烟按灭,去警察局跟回家似的,主动和警察说:“走吧。”
林凛就有生之年第一次去了警察局。
事情在店内就已经很明朗了,东北人热心肠,没等警察问,隔壁的大哥主动上前帮忙解释,老板也立马调了监控,警察对这些事早已见怪不怪,简单做了个记录,规劝两句,刘一舟直接躺在派出所的长椅上睡过去了,也不像有事的样子,看样子没少挨打,皮实。
宗遇和警察客套两句后道别,还握了个手,走向林凛,林凛当时独自坐在门口的长椅上,手里捏着一条东西,有些出神,发现宗遇靠近,赶紧揣进了口袋。
可宗遇还是瞧见了,刚才打架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,派出所灯火通明的,他摸了下脑袋,羽绒服丢在椅子上,就站在那儿问她:“我刚才拽你胳膊,是不把你手链弄断了啊?”
他把刘一舟捆起来后,明显看到她弯下身子捡了个什么东西,也就是刚才手里拿着的。
林凛点了点头,生怕他愧疚,赶紧说:“没事,戴挺久了,早就想拿下来了。”
宗遇心里想着,明儿酒醒了再给她买一条新的,肯定得赔她。他没说出口,怕被林凛拒绝,憋了半天又捞起羽绒服:“走吧。”
在派出所耽搁了挺久,夜已经深了,两人并肩出了门,路上没什么人影,车流也少,静悄悄的。宗遇的车还在城北铁锅炖门口停着,估计得打个车回去取,再叫个代驾,至于刘一舟,林凛也想起来了,人还在派出所里躺着,她便问宗遇:“刘一舟怎么办啊?咱们就这么tຊ走了?”
“等一下。”宗遇脚步一顿,掏出手机打电话,打给酒店那边的,让叫个车来把刘一舟接回去,又叮嘱了句:“等他醒了给我传话,让他赶紧滚蛋,别让我再见着他。”
讲电话的时候,他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,又掏遍了口袋也没找到打火机,电话挂断后和林凛感叹:“靠,我火儿被顺走了?”
他用的不是一两块钱那种便宜的打火机,林凛从自己的兜里拿了出来,没立马给他,有些吊胃口地问:“这个?”
宗遇笑了,伸手要夺,林凛却没给,亲自把打火机点着,递过去要帮他点烟,宗遇有点摸不着北,唇间的烟差点儿掉了。
可他忽然间就不想抽烟了。想点这支烟是因为心烦,看着林凛就不烦了,那就没有抽烟的必要。
“不抽了?”林凛嘴角带着浅浅的笑,歪头问他。
宗遇确定他不想抽烟了,他渴,渴得想吻她。
下一秒,林凛把他叼着的烟夺了下来,自己衔上,点燃后吞云吐雾。她没管呆若木鸡的宗遇,转身看向空旷的街道,跟他说:“这边不好打车吧?”
宗遇“嗯”了一声:“去马路对面打,看看运气吧。”
林凛下意识抱怨,语气听在宗遇耳朵里更像撒娇:“跟你在一起总是很倒霉,有什么运气。”
宗遇还在没心没肺地笑,特想油腻地说,能再遇到她已经是天大的运气,还要什么自行车。没等他开口说话,林凛刚踏上马路,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飞驰而过,宗遇赶紧把人拽了回去,以身挡在马路边。
电动车都走远了,他还抱着她不撒手,林凛怕指间的烟烧到他衣服,右手向后闪了下,一抬头正好与他对视。
他一手揽着她的腰,另一只手已经摸上她的头,像哄小孩儿似的,温柔抚摸着,嘴巴却厉害:“喝多了眼神不好使啊?明显车过来了,还往前走。”
林凛不好说自己那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,没有挣开宗遇,可能是见色起意更多,毕竟他长得实在不赖,又在一个晚上两次维护了她,人心都是肉长的,酒劲儿在一个不恰当的时间点涌了上来,指间的烟落地,她用那只手轻轻覆上宗遇,他的羽绒服没系拉链,手掌穿了进去,只隔着一层薄薄的T恤,触到很好搂的腰。
宗遇像是收到了某种暗示,抑或是鼓励,抚在头顶的手立即滑到下颌,托起她的脸,强势地吻了上去,也丝毫不给她反抗拒绝的机会。
林凛觉得像是有一块石头砸落在心底,喘息变得困难,却为他张开了口,发出进一步的邀请,宗遇便顶进了舌,狠心地从她那儿攫取氧气。
夜晚零下二十度,她陷入这场漫长的拥吻,整个人钻进了他的外衣,将他的腰越揽越紧,他的吻技娴熟,间或俏皮地啄她的舌尖,带着勾引的意味,她也不肯服输,恩赐般吮了两下他的唇,就让他呼吸变得更加急促,她则趁势攻陷他的城池,殊不知他心甘情愿做个败将。
他几乎要将她抱了起来,让她紧死死贴着自己的前胸,传递着躁动的热度,又像在跟她讨要什么,或许是讨要刚刚那支烟,她的唇腔还带着他的烟的味道。
如果说他们置身于同一汪洋,他恨不得浸死在水底,拉着她不断地向下坠,可她却在偷偷地向上潜,坏透了。